项目概要:企业投资20000万元,项目所在地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东至规划绿绮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河道,北至现状河道。该项目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新建工业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建筑6万平方米,利用建筑垃圾建筑渣土为原料,采用陶粒焙烧工艺、全自动空翻、地翻切割等工艺技术,购置搅拌机、对辊式成型机、烧结窑切割机组等国产设备。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建筑渣土等,转化成陶粒等优质建材及产品,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目的。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46万立方高强度陶粒及陶粒制品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出售的收益13824万元。
建筑垃圾破碎、搅拌、制粒产生的粉尘、陈化过程产生的恶臭、烧结窑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逃逸氨、陶粒制品原料上料、搅拌、切割产生的粉尘、油烟废气。
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杂物、陶粒制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废弃净化处理收集的粉尘、废模具、废边角料、废布袋、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脱硫石膏、废耐火砖、废包装材料。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初期雨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初期雨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来生产,不排放。
搅拌、制粒产生的粉尘、陈化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负压模式统一收集后引入陶粒烧结窑作为助燃空气,经焚烧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烧结窑燃烧废气:经“SNCR+旋风除尘+石灰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半干法脱硫”通过3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上料、搅拌、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
①根据噪声源特征,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注意设施安装。产噪设备在安装中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在其四周设防震沟,在支承料件的台座上使用不发声的衬垫材料,对设备加装震垫。③生产车间墙体加厚,设置隔声门、窗,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生产车间保持密闭,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④本项目设备大部分设置在生产车间内,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噪声经多次围墙隔音,可减少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⑤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分拣杂物、陶粒制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废弃净化处理收集的粉尘、废模具、废边角料、废布袋、脱硫石膏、废耐火砖、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委外综合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做好台账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浙江中陶新型环保智能化处置产业项目-固态废料利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规划绿绮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规划河道,北至现状河道。经环评分析认为: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环境质量发展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因此,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31日)与建筑设计企业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31日),能够最终靠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筑设计企业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本次公示自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31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附件:浙江中陶新型环保智能化处置产业项目-固态废料利用环境影响登记表.pdf